3月10日上午,西南政法大学税务专硕中心主任葛静老师应邀为欢迎光临888集团网站2024级税务硕士班的同学开展“破产税收理论与实务”讲座。
讲座伊始,葛老师为同学们分享了一段充满励志的个人经历。从大学毕业以来,她与税务便结下了颇深渊源,一路走来,凭借丰富的税务工作经验和对学术的不懈追求,在税务领域取得卓越成就。葛老师的经历深深触动了在场同学,为大家树立了学习的榜样,激励着同学们在税务专业道路上奋勇前行。

随后,葛老师围绕五大核心板块,正式开启了破产税收知识的讲解。在第一个板块,关于破产税收方面的理论介绍。由于破产案件的审理涉及破产和税收两方面法律的适用,因此两方法律难免产生争议,尤其是在税收债权的破产优先权方面,此时需要明晰企业破产法和税收征管法的立法目的和原则。葛老师深入剖析了破产法是税收破产债权确认应确认的特别法,并分析了破产企业在破产程序中涉及的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问题,帮助同学们厘清复杂的法律关系与理论要点。
在第二和第三板块,葛老师详细阐述了破产税收与担保债权和普通债权在应用中的理论与实务操作。企业通过破产程序最终有三种路径,一是破产和解,二是破产清算,三是破产重整。葛老师着重解析了税收债权的申报和清偿顺序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破产企业欠税而形成的税收债权,主管税务机关需要在破产债权申报期内向法院进行申报;根据该法,破产财产优先清偿担保债权、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后,再逐次清偿劳动债权、税收债权、普通债权。让同学们对破产程序中的债权清偿规则有了清晰认知。

为了让同学们更好地理解理论知识在实际中的运用,葛老师在后续板块通过对一系列真实案例进行分析,分享了实务中企业债权确认争议、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点争议以及不动产重整拍卖中的涉税案例,将抽象的破产税收知识具象化,使同学们深刻感受到破产税收在现实税收实务中的复杂性,进一步加深了对理论知识的领悟。
最后,葛老师以豁免税收债权的应税争议作为讲座收尾。破产重整企业豁免债务负担所得税是非正当的,未来要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修法方式明确在不征税收入条款中增加列入破产重整豁免债务的情形。
葛老师生动的授课让同学们对破产税收理论与实务有了更为深入、精准的理解。此次讲座不仅拓宽了同学们的专业视野,更以深入浅出的方式,将复杂的破产税收知识生动地展现出来。